杏彩体育:餐馆点菜图片诱人菜量大 顾客:上桌一看全变样
“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消费者在餐馆点菜时,经常能在菜单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当消费者投诉菜品与图片差距过大时,这句话能否成为商家的“挡箭牌”?对此,律师表示“以实物为准”不是商家免责理由,并为消费者维权取证支了几招。
“那天我去一家韩式料理店,按照菜单点了一些特色菜。上菜时真的很无语,实物和照片差得好远!”读者小吴向本报讲述了当天的情形,还给记者展示了对比照片,“那个烤鱿鱼,菜单上明明有20多段鱿鱼圈,可给我们端上来的盘子里只有六七段。”而当小吴找餐厅服务员投诉时,服务员却不耐烦地将菜单上的一行小字指给他看,“图片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读者小玲也有类似经历。“电视广告里那个新出的汉堡特别诱人,我昨天就去买了一个,谁知道拿到手的实物完全不一样。”小玲告诉记者,广告中厚厚的煎蛋变成了薄薄一片,原本应是涂满肉饼上的沙拉酱,到手里一看酱料只有硬币大小。快餐店的工作人员给小玲的解释是,广告上注有“产品及包装以实物为准”的字样。
记者就此走访了多家餐厅,餐厅老板均称菜品实物与菜谱照片有差距很正常。多数餐厅的菜肴照片并不是实照,而是从网上精挑细选出来的,现在一些设计公司也可以承担菜单的设计工作,有些餐厅所用菜谱照片甚至是从打印店买来的。即使是实物拍摄,为达到最佳视觉效果,摄影师在拍照时也会给菜品“化妆”,比如抹上一层光亮的油,或后期PS技术处理。
记者又随机询问了十几位消费者,受访者都表示在饭店遭遇过菜品实物与菜谱照片不符的经历,但他们一般都会不了了之,没有向相关部门投诉。
“以实物为准”到底能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理由?金卫律师事务所贾维義律师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的角度说,顾客到餐馆消费,餐馆的菜单是一种广告行为,如果餐馆的菜品和菜单上的照片差距很大,那么餐馆就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应当得到相应赔偿。“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取证,然后和餐馆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如何取证,贾律师也给消费者支了三招:
支招二:对于电视广告里尺寸夸张的,可将广告中产品与手的参照图截图保留取证,与实际中该产品和手的比例进行对比。
支招三:对于怀疑餐厅在餐具尺寸、菜量上存在猫腻的,可以在点餐时仔细询问。比如点菜时可问清“宫保鸡丁是几寸碟”,在服务员回答时可录音取证,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新报记者王月焜实习生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