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彩体育:《工作时摔骨折德克士店否认劳动关系》追踪:两年的官
男子在郑州一德克士餐厅工作时摔伤,德克士餐厅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展开长达两年的诉讼“持久战”,本报曾对此事进行过连续报道。在先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又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定工伤认定有效后,持续两年的诉讼终于告结,伤者提起了工伤索赔,但此时却发现涉事的德克士餐厅已经注销。
从周口来郑务工的李先生,于2017年10月27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三全路与长兴路交叉口附近的郑州市惠济区九如德克士西式快餐店工作,负责在后厨制作汉堡。同年11月6日下午5时许,李先生从后厨出来,在店里刚刚拖过的地板上摔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需要手术。德克士店在先期垫付了3000元治疗费用后,不再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李先生只好自行垫付,前后共花费2万多元。出院之后,李先生多次去店里协商无果,李先生报警后,德克士店的负责人否认李先生是自己店里的员工。
2018年3月份,李先生向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提交了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4月25日,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和德克士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此后,德克士店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8月29日,惠济区人民法院古荥人民法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驳回德克士店诉讼请求。
德克士店对一审结果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11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德克士餐厅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后,李先生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9年1月9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将李先生所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此后,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9年4月9日出具鉴定结论,李先生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在工伤认定出具后,德克士店不服认定结果,向郑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7月17日,郑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郑州市人社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德克士店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德克士店向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0月23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后,德克士店未再申诉。李先生随后向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准备开庭时,李先生又接到了告知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上面写的不予受理的原因是:被申请人已注销。
李先生对此感到气愤。他认为,经过长达两年的多轮诉讼,自己现在终于可以提起索赔了,德克士店在这个时候注销,就是为了逃避赔偿。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郑州市惠济区九如德克士西式快餐店,确实已经于2019年11月29日注销。
12月11日下午,记者先致电郑州德克士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顶新国际集团郑州子公司)企划部负责人王女士,电话未获接听。记者又致电德克士河南运营部一位负责人张女士,电话接通后对方称打错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涉事德克士店的负责人杨先生,杨先生证实,由他实际经营的德克士店确实已经注销。
杨先生说,因为受案件的影响,餐厅的经营很不景气,所以把店卖了(注:该店为德克士加盟店)。对于李先生的质疑,杨先生说,“既然已经走法律途径了,那就按法律走吧”。
而回顾整个事件,杨先生依然认为,李先生在上班第九天就出事儿,动机不纯,有“劳动碰瓷”的嫌疑。而且李先生在上班期间,仍有其他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在持续的诉讼过程中,他们都提交了的证据,但均被驳回,杨先生认为,法院的判决并不公平。
记者查阅惠济区法院和郑州中院的判决书均看到这一内容。德克士店方认为,李先生在德克士工作期间,仍有另一家物业公司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李先生在德克士店的工作时间不是8小时制,其工资是按照9元/小时的标准结算的,发放形式为半月一结。所以德克士店方认为,李先生在德克士店的工作应为兼职,故请求法庭认定两者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对此,两审法院的判决书上均认为,被告(李先生)自2017年10月27日即应聘到原告(德克士店)处工作,即以原告名义进行劳动,工作内容由原告安排,工作时间由原告确定,且每天工作时间均在6小时以上,原告为被告按小时支付薪酬,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的于继春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用人单位本身就是个体工商户,应该由工商登记的业主个人承担责任,即便是企业注销,也不影响业主承担责任。劳动者仲裁申请的主体如果没有错误的话,仲裁被驳回,则视为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李先生提供法律援助的齐东东律师也表示,目前正在准备向惠济区人民法院起诉涉事德克士店的经营负责人。